P2P網貸平臺在運營過程中存在的BUG
摘要:P2P網貸自進入中國以來,在無明確監管部門,無行業規范的條件下,一直是以滿足市場需求為條件,在實踐中探索發展。十月份以來的P2P平臺鏈式倒閉危機,可以說,主要是行業處于成長階段的必然現象。由于平臺運營模式不夠成熟,導致存在許多的BUG,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P2P網貸自進入中國以來,在無明確監管部門,無行業規范的條件下,一直是以滿足市場需求為條件,在實踐中探索發展。十月份以來的P2P平臺鏈式倒閉危機,可以說,主要是行業處于成長階段的必然現象。由于平臺運營模式不夠成熟,導致存在許多的BUG,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一些平臺運營過程中先進行資金歸集,然后再尋找借款對象,還有一些是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但是在此過程中,由于資金在平臺賬戶進行聚集,有觸碰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的危險。
2、部分P2P平臺對于借款人的信息審核體系不完善,對于一個借款人通過多個平臺發布虛假借款信息無法仔細排查,致使借款人通過P2P平臺進行募集資金產生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非法行為。
3、個別P2P平臺的從業者,通過發布高收益的虛假借款標募集資金,并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龐氏騙局模式募集資金進行自融,甚至是捐款潛逃
避免這些違法行為出現,可以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資金托管。使P2P平臺在為借貸雙方服務過程中不直接接觸資金,實際上,這種方式也是約束P2P平臺自身不觸犯法律紅線,避免企業自身產生道德風險的主要方式。也是促進P2P企業健康發展,保證投資者資金安全的運營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