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模式的風險
摘要:P2P在我國的發展還不夠成熟,仍然有很多風險存在。據悉,目前P2P最主要的存在七大風險,具體內容詳見下文。

現階段中國的版權保護制度和國外還有實質上的差距,這實際上使P2P技術的運用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可以規避版權問題的困擾。P2P在我國的發展還不夠成熟,仍然有很多風險存在。
據悉,目前P2P最主要的存在的七大風險如下:
一是擔心民間資金可能通過P2P平臺流入限制性行業,如房地產和“兩高一剩”等受調控政策收緊影響的行業;
二是可能演變成吸存放貸的非法金融機構甚至非法集資行為;
三是監管職責不清,法律性質不明;
四是業務風險,如技術風險與貸后管理風險,比如惡意欺詐和洗錢等;
五是做房地產二次抵押,為促成交易,還可能故意高估房產價格;
六是不實宣傳,如將銀行稱為合作伙伴;
七是信用風險高,貸款質量差。
本應P2P軟件提供的是一個資源共享平臺,并不需要對其中傳播的內容負主要責任,只要適當地監督引導當然可以大膽運作。只要我們盡量避免風險,那么P2P的發展還是相當有潛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