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風控 改變互聯網金融“裸奔”現狀
摘要:近幾年,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P2P平臺、眾籌等新型平臺不斷涌現,第三方支付手段日趨成熟。2014年,互聯網金融更是呈現出井噴式的發展,P2P平臺尤其引人矚目。業內人士預計,到2014年底P2P平臺交易額有望突破2500億元。
近幾年,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P2P平臺、眾籌等新型平臺不斷涌現,第三方支付手段日趨成熟。2014年,互聯網金融更是呈現出井噴式的發展,P2P平臺尤其引人矚目。業內人士預計,到2014年底P2P平臺交易額有望突破2500億元。

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狂潮下,中國的互聯網巨頭、傳統金融機構以及一些國資企業紛紛涉足該領域。相對于傳統金融行業來說,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有其獨特的優勢,它突破了時間了空間上的界限,借助互聯網龐大的數據優勢,可以快速實現資金供求雙方的資源匹配,大大提高了時效性,并且降低了交易成本。尤其是對于一直面臨借款難的中小企業來說,P2P平臺的出現,大大緩解了企業的資金壓力。對于普通的財富管理者來說,提供了一種收益相對較高的新型財富管理模式。
但是,相對于發展速度來說,互聯網金融立法整體有些滯后。我國第一家P2P平臺誕生已有7年,但是目前我國大量的P2P平臺仍處于“裸奔”狀態。市場監管未能及時跟進,使得依附在互聯網金融上的經濟犯罪行為滋生,使借款人的資金安全面臨嚴重威脅,損害了互聯網金融的信譽,影響了金融安全與社會穩定。“無準入門檻、無行業準則、無監管機構”的狀態必須盡快改變。
恒昌專家認為,鑒于目前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應盡快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法律體系,使其更加適應金融改革的深入和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同時也要構建更加安全的互聯網金融防控體系,包括強化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企業內部管控,加強抵御外部風險的能力。另外,需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明確監管主體和監管責任,加強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建立,充分發揮協會行業規范自律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