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細則或要求P2P與銀行直連
摘要:今年7月份,十部委聯合發布了《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要求P2P行業資金托管方式為銀行,所以今年下半年P2P行業最明顯的調整莫過于多家平臺與銀行達成資金托管的協議與合作。隨著年關將至,P2P監管細則發布的呼聲又開始響起。
今年7月份,十部委聯合發布了《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要求P2P行業資金托管方式為銀行,所以今年下半年P2P行業最明顯的調整莫過于多家平臺與銀行達成資金托管的協議與合作。隨著年關將至,P2P監管細則發布的呼聲又開始響起。

業內人士稱對于目前仍以第三方支付+銀行的存管模式為主的P2P行業來說,銀行直接托管將是一個很大的挑戰。一方面是因為國內P2P行業發展迅猛,已成立的平臺達上千家,而已推出與P2P平臺資金合作業務的銀行數量比較少;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的較快,在不斷的分化組合,包括部分P2P公司謀求轉型,所以行業調整致使監管部門難以確立,另外是否采取與銀行合作亦或需重新界定。
不過,因第三方支付+銀行的存管模式是指平臺與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托管,再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在銀行開戶存錢,但是這種模式下,P2P企業仍然有可能接觸到資金。因此,考慮到風險問題,P2P企業與銀行直接簽署存管協議是大勢所趨,也將成為P2P行業未來發展的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