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業首發自律公約 相關規定待出臺
摘要:中國小額信貸聯盟在京正式發布《個人對個人(P2P)小額信貸信息咨詢服務機構行業自律公約》,此次自律公約的發布,有利于行業陽光化發展,但是更期待監管部門盡快出臺相關規定使行業規范化。

日前,中國小額信貸聯盟在京正式發布《個人對個人(P2P)小額信貸信息咨詢服務機構行業自律公約》,以期通過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的機制,實現和維護P2P機構行業陽光化、規范化的發展。
此次由中國小額信貸聯盟聯合發布的《個人對個人(P2P)小額信貸信息咨詢服務機構行業自律公約》,得到了很多P2P機構的積極參與和簽署,截止目前,已有55家P2P機構簽署了自律公約。資料顯示,中國小額信貸聯盟其前身是“中國小額信貸發展促進網絡”,是中國小額信貸領域首家全國性會員制協會組織。截至2012年12月31日,聯盟的正式會員機構為120家,覆蓋全國27個省市。
據了解,自律公約要求P2P服務機構必須合法合規經營,完善企業治理和內部控制機制,提升風險管理能力,針對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等制定積極可行的防范措施。同時積極與征信機構合作,把借款還款信息主動納入統一的征信體系,建立涵蓋P2P服務機構借款人信息的征信管理系統平臺,通過數據報送和數據查詢的雙向數據交流,增強P2P服務機構防范信貸風險的能力。P2P機構應建立第三方審計及第三方法律監督制度,形成完善的業務報告和信息披露體系,定期向P2P行業委員會披露運營情況,該公約將由聯盟及P2P行業委員會負責監督實施。
此次自律公約的發布,有利于行業陽光化發展,但是更期待監管部門盡快出臺相關規定使行業規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