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框架明晰 P2P或將迎來上市潮
摘要:12月28日,《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正式發布,意味著P2P行業的監管框架已然清晰。業內人士認為,中國的P2P行業開始進入“冷靜期”和規范發展期。
12月28日,《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正式發布,意味著P2P行業的監管框架已然清晰。業內人士認為,中國的P2P行業開始進入“冷靜期”和規范發展期。行業將向資本實力雄厚、風控完善的平臺集中,預計未來將有不少P2P平臺選擇上市,中國的P2P行業將迎來一波上市潮。

一直以來,許多P2P平臺以各種形式尋求上市的機會,但之前由于監管政策一直沒有明晰,使得P2P平臺的IPO之路面臨諸多障礙。業內人士認為,預計在P2P平臺的地位得到進一步確認之后,中國的P2P行業將迎來一波上市潮。P2P平臺進入IPO后成為公眾公司,一方面有助于其規范透明運作,提振出借人的信息;另一方面也可以為平臺提供更為多遠的融資渠道。
雖然監管框架的逐漸明細為P2P平臺上市掃清了障礙,但是也有業內人士坦言,目前國內的互聯網金融公司在上市時還是存在著例如估值困難等實際問題。國內的P2P平臺成立時間尚短,實際盈利的寥寥無幾,很難用市盈率、市凈率來給其估值定價。而互聯網金融公司是用互聯網屬性還是金融屬性估值尚未有所定論,從互聯網屬性來看,要參考流量和用戶量、市場占有率、業務規模與流量和用戶最終變現能力如何;金融屬性則要參考風控能力和信用風險,用銀行體系的估值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