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監管需遵循三原則
摘要:近日,上海交通大學高級金融學院執行院長張春就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提出行業監管三原則觀點。三原則的提出主要是基于互聯網金融行業在國內發展現狀,加上傳統金融業轉型在即,跨接觸網等眾象橫生,為了保障行業發展,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持續進步,行業監管必不可少。
近日,上海交通大學高級金融學院執行院長張春就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提出行業監管三原則觀點。三原則的提出主要是基于互聯網金融行業在國內發展現狀,加上傳統金融業轉型在即,跨接觸網等眾象橫生,為了保障行業發展,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持續進步,行業監管必不可少。

外部性原則:張春院長指出,企業或產品在經營時如果會對外面的行業或者整個經濟帶來一定的影響,那么就需要進行監管;如果產品是完全直接融資的,也就是說把買方和賣方直接撮合到一起,幾無外界影響,那么就不需要太多監管。就互聯網金融業而言,行業涵蓋的行業領域較廣,對國內金融市場及經濟均已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互聯網金融業監管的出現毋容置疑。
壟斷性原則:互聯網金融監管的設定,需要考慮是否產生行業壟斷的可能。因為在實施監管時或將設定必要的準入門檻,準入門檻的增加,一方面可以保障行業的安全性,降低行業風險;另一方面也保護了某些企業或機構的利益,使得部分大型機構有可能形成壟斷。所以,在實施時需考慮壟斷性因素。
引導性原則:互聯網金融是新興事物,所以在監管時一定要給出充足的創新發展的空間。這樣一方面可以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合理發展,另一方面也引導更有潛力的和前景的一些企業朝更可持續的方向進行發展。








